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 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 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 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 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 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 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 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 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 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 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