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 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 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 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 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 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 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 引为证。 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 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 太后以冒絮提 文帝,曰:“绛 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 ,不以此 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 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