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 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 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 至御史及中丞。 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 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 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 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 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 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 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 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