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 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 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 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 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 盾闺门开,居处节 ,鉏麑退,叹曰:“杀 忠臣,弃君命, 罪一也。”遂触 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