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 猎。四年 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 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 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 之,占曰吉,即 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 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 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 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 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 年,得陈宝。二十 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 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 孙也。五 十年,文公卒 ,葬西山。竫 公子立,是为宁公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