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凡说之务,在知饰所说之所敬,而灭其所 丑。彼自知其计 ,则毋以其失穷之;自勇其断,则毋以其敌怒之;自多其力,则毋以其 难概之。规异事与同 计,誉异人与同行者 ,则以饰之无伤 也。有与同 失者,则明饰其无 失也。大忠无 所拂悟,辞言无所击排 ,乃後申其辩知焉。此所以亲近 不疑,知尽之难也。 得旷日弥久,而周 泽既渥,深计 而不疑, 交争而不罪,乃 明计利害以致其功,直指是非以饰其身,以此相持,此说之成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