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 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 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 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