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 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事 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 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 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 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然 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 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 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