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 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 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 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 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 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 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 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 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 数士者以 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 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 不求,何时得功 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 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 重耳大怒,引戈 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 之肉。”咎犯 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 何足食!”乃止,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