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 子建立为王。七 年自杀。淮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 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 并,即阴作兵器,而时 佩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 子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,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南事 发,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, 事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人祷祠妄 言。建又尽与其 姊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卿 请捕治建。天子不忍,使 大臣即讯王。 王服所犯,遂自 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,为 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