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 妇乎?五行家曰可 ,堪舆家曰不可, 建除家曰不吉, 丛辰家曰大凶, 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 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 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