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语有之,“ 以权利合者,权利尽而交 疏”,甫瑕 是也。甫 瑕虽以劫杀郑子内 厉公,厉公终背而杀之,此与晋之里克何异 ?守节如荀息, 身死而不能存奚齐。变所从来,亦多故矣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