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 ,多积货逐利 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 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 募徙广饶之地。 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 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 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 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 算。非吏 比者三老、北 边骑士, 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 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 自占,占不悉,戍 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 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