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 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 膳省用,出禁 钱以振元元, 宽贷赋,而民 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 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 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 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 居邑稽诸物,及 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 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 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 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 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 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