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 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 有五女,随而泣。 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 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 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官婢 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 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 悲其意, 此岁中亦除肉刑法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