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 曰:“法 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 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 之,及为 收帑,朕甚不取。 其议之。”有司皆 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 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 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 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 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 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 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 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 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 奉诏书, 除收帑诸相坐 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