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 ,贫民无产业者, 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 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 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 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 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 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 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 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 骑士,轺车以一 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 戍边一岁,没入缗 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 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 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 。敢犯令,没入田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