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 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 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 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 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卿 下沛郡求捕 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 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 行息即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。 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 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