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 已久乎?君子三年不为 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 ,钻燧改火,期可 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 汝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 ,闻乐不乐,故弗为也。 ”宰我出,子曰:“予之不 仁也!子生三年然 後免於父母 之怀。夫三年之丧,天 下之通义也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