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 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