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 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 悉草具其事 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 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 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 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 贾生曰:“雒阳 之人,年少初 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 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 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