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 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 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 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 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 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 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