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 也。宰夫胹 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 。赵盾、 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 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 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 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 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 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 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