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 居西垂宫。三年, 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 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 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 卒获为诸侯。” 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 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 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 。於是文 公遂收周馀 民有之,地至岐,岐 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 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 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 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 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 子,是文公 孙也。五 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