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 人也。以佐 史无害给事河 东守府。 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,见宣无 害,言上,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 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 为敢决疑。数废数 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 吏令丞不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 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