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 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 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 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为塞。 又使蒙恬渡河 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 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 適治狱吏不直 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