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 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 。卫将军青使买 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 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 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 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 米盐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 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 令丞不得 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 行之,难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 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 吏卒格信时,射 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