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 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 随而泣。 意怒,骂曰 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 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 其廉平,今坐法 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 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 刑罪,使得改行自 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 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