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 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 公莫敢复明言 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 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 大行无遗 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 其矫先帝诏,罪 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 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 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