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 兄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 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 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 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 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 林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