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 ,多积货 逐利。於是 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 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 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 宽贷赋, 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 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 。异时算轺车贾 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 物,及商以取利 者,虽无 市籍,各以其 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 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 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 边一岁,没 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 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 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