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 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 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 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 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 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 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 民多化者。 十六年, 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 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 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 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 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 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 西山。竫 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