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 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 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 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 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 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 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 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 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 以不正之 法罪之,是 反害於民为暴 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 曰:“陛下 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 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