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 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 ,贫民无 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 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 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 ,商贾滋众。 贫者畜积无有, 皆仰县官。异时算 轺车贾人缗钱皆 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 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 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 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 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 一算;商贾人轺 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 不悉,戍边一岁 ,没入缗钱 。有能告者,以其 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 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