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 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 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 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 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 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 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 以情实对。 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