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 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 輣车镞矢 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 书,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 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 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 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雅数与 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 其罪,又疑太子 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 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 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 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