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 布,恐民 之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 於国都市 南门,募民 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 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 “能徙者予五十金”。有一 人徙之,辄 予五十金,以 明不欺。卒下令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