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五月,齐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,诏狱逮徙系长安。太仓公无男,有女五人。太 仓公将行 会逮,骂其女曰:“生子不生男,有缓急非有益也!”其少女缇萦自伤泣,乃随其父 至长安,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皆称其 廉平,今坐法 当刑。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,刑者不可复属,虽复欲改 过自新,其道无由也。妾原没入 为官婢,赎父刑罪,使得自新。 ”书奏天子,天子怜悲其意 ,乃下诏曰:“盖闻有虞氏 之时,画衣冠异章服以为僇,而民不犯。何则?至治也。今法有肉刑 三,而奸不止,其咎安在? 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欤? 吾甚自愧。故夫驯道不纯而愚民陷焉。诗曰‘恺悌君子,民之父母’。今人 有过,教未施而刑 加焉?或欲改行为善而道毋由也。朕甚怜之。夫刑至断支体,刻肌肤,终身不息, 何其楚痛而不德也,岂称为民 父母之意哉!其除肉刑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