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四十二年,釐侯卒, 太子共伯馀立为君。共伯弟和有宠於釐侯,多予之赂;和 以其赂赂士,以袭攻共 伯於墓上,共伯 入釐侯羡自杀。 卫人因葬之釐侯旁,谥曰 共伯,而立和为卫侯,是为武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