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 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 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 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 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 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 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 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 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 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 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