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 馀年,天下 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 ,易服色 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 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 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 贾生发之。於是 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 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 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,乃以贾 生为长沙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