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四十二年,釐侯卒,太 子共伯馀立为 君。共伯弟和有宠於 釐侯,多予之赂 ;和以其赂赂士,以袭攻共伯於墓上 ,共伯入釐侯羡自杀。卫人因葬之 釐侯旁,谥曰共伯,而 立和为卫侯,是为武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