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 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 败孝。白嬴至 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 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 有司公卿 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 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 太子使白 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 治验,公卿请逮 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 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