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 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 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 不道弃市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。元年冬 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 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 ,恐其发之,闻律 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 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 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 遣中尉安 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 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