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李斯以闾阎历 诸侯,入 事秦,因以瑕衅,以辅始皇,卒成帝业, 斯为三公,可 谓尊用矣。斯知六 之归,不务明政以补主 上之缺,持爵禄之重,阿顺 苟合,严威酷刑,听 高邪说,废適立庶。诸侯已畔, 斯乃欲谏争,不亦末乎! 人皆以斯极忠 而被五刑死,察其本,乃与俗议之异。不然,斯之功且与周、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