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 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 夫,使妇人持其 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 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 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 ,居处节,鉏 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