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 年,文公以 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 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 我先秦嬴 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 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 三年,初 有史以纪事,民多 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 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 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 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 ,赐谥为竫 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 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 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