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 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 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 胜。留有宠 哀公,哀公属之其 弟司徒招。哀 公病,三月 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 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 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 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 陈君留奔郑。九 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 陈。使弃疾为陈公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