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 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 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 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 克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