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 远略,诸侯弗平 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 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 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 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 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 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